年末好时机降临,农业部发文力促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宣传推介

  • 发布时间:2015-12-07
  • 作者:admin
  • 来源:壹度创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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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做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宣传推介工作,扩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景点线路的知名度,促进农民就业增收、拉动城乡居民休闲消费,推动实施休闲农业提升工程,农业部近日下发通知,鼓励并督促相关部门进一步做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的宣传推介工作
  通知明确表示,本次宣传推介活动将按照“统筹谋划、系统部署、上下联动、均衡有序、重点推进”的总体思路,注重品牌创建和典型挖掘,结合季节特点和工作重点,在重点节假日前,向社会推介一批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精品景点与线路,为城乡居民提供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好去处。
  遵循系列化原则、易读原则和快捷化原则,本次推介活动将依托电子商务网站、微信、报纸、杂志等平台,构建稳定的网络、报纸、杂志、广播宣传等推介渠道,满足消费者线上购买、线下消费的需求,形成报纸有文章、网络有专题、广播有声音的格局,提升行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确保宣传效果的最大化。
  通知拟定了2016年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推介活动的总体内容,包括运用传统媒体,集中展开新闻宣传;用好新兴媒体,加大网络宣传力度;突出重点地域宣传,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围绕春节、清明与五一小长假、端午节小长假、中秋季与十一黄金周四大重要节假日时段,各有关部门以及各相关企业与园区将集中开展四次精品线路的宣传推介活动,结合工作重点和自然季节,制定差异化的主题定位,比如春节的主题为“观赏农村冬景、品味特色年俗、采购农家年货”,中秋小长假及十一黄金周的主题为“体验收获喜悦,观赏秋日美景”。
  通知还特别强调,应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平台作用,为消费者提供实时预订、信息搜索等服务,为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经营主体提供市场推广与内部管理提升服务,解决消费者寻找休闲场所的困境,弥补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经营主体缺乏宣传平台、推广能力和客源的短板。
  除了明确农产品生产加工局、农业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和各省(区、市)休闲农业管理部门的工作安排外,通知还根据季节的变化,确定了“春节到农家过大年”“早春到乡村去踏青”“初夏到农村品美食”“中秋到田间去采摘”四大推介活动的进度。
  此外,通知还对各省(区、市)休闲农业管理部门明确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做好遴选推介”“加强服务指导”三大要求。
  各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经营主体应把握本次机会,积极配合当地休闲农业精品园区乡村旅游经典线路的推选活动,根据自身园区特色,申报相关主题的精品,让自己的园区与项目借势腾飞,为活跃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的市场贡献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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