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连发两福利,“一创一推”引领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

  • 发布时间:2016-04-21
  • 作者:admin
  • 来源:壹度创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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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带动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的发展,农业部于18、19日连发两道通知,深入开展“一创一推”活动,为我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的规划、开发与经营提供典型,树立榜样,指明方向,引领潮流。
  “一创一推”活动,是壹度创意根据农业部发布的通知总结的一个新概念,一创,即“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一推,即“全国美丽休闲乡村推介活动”:
  一创: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
  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是一种新型产业形态和消费业态。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大力促进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的决策部署,培育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品牌,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满足城乡居民消费升级需求,增强农村经济发展新业态新动能,农业部于18日下发通知,将继续开展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
  一、目标任务
  以促进农民就业增收、满足居民休闲消费需求、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为目标,以规范提升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为重点,通过示范创建活动,进一步探索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规律,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发展目标,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标准体系,优化发展环境,加快培育一批生态环境优、产业优势大、发展势头好、示范带动能力强的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市、区),形成“统筹谋划、系统部署、上下联动、示范引领”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品牌创建新格局,为城乡居民提供看山望水忆乡愁的休闲旅游好去处。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示范创建与示范带动相结合。
  通过示范引领,总结发展规律,探索发展模式,明确发展思路。既要抓好示范创建,树立典型,培育品牌,又要及时总结提炼经验,形成全面推动产业的发展思路和政策措施,达到以点带面的效果。
  2、坚持政府引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
  更好发挥政府在政策扶持、规范管理、公共服务、营造环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调动社会力量和行业协会的积极性,形成吸引各种资源要素流向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产业的机制。
  3、坚持系统开发与突出特色相结合。
  紧紧依托农业生产过程、农民文化生活和农村风情风貌,因地制宜、科学规划,避免盲目发展。注重挖掘乡土文化,强化人文创意,培育特色产业,提升产业影响力、社会认知度和品牌知名度。
  4、坚持设施改造与素质提升相结合。
  推动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在创建过程中加大资金投入,全面改造基础设施条件,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力度,强化策划创意,注重科技支撑,提升服务水平,推进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产业提档升级。
  三、创建条件
  1、优势特色突出。
  有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资源禀赋、区位优势、产业特色和人文历史,形成了一定规模的产业带或集聚区;主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点有地域、民俗和文化特色,体验项目和餐饮服务有较强的吸引力;能够依托当地特色种植业、养殖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开发设计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产品,农业与加工业、文化、科技、生态、旅游等产业有机融合。
  2、规划编制科学。
  编制了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规划,发展思路清晰,功能定位准确,布局结构合理,工作措施有力。示范县(市、区)探索了有效的农民利益链接机制,有成熟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典范和模式。
  3、扶持政策完善。
  当地政府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能够根据本县(市、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的实际需求,落实创设完善扶持政策和工作措施。

  4、工作体系健全。
  明确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管理职能和主管部门,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已建立了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行业协会等行业自律组织。重视公共服务,能为经营点提供信息咨询、宣传推介、教育培训等服务。

  5、行业管理规范。
  围绕农家乐、休闲农庄、休闲农业园、民俗村等类型分别建立了管理制度和行业标准。近三年内无安全生产和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无擅自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行为,无以破坏农业生产为代价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现象,没有发生污染和破坏生态环境的事件。
  6、基础条件完备。
  县域范围内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点要做到通路、通水、通电,通讯网络畅通,要借助互联网+等新技术,具备电子商务推介平台,要有路标、有停车场,住宿、餐饮、娱乐、卫生等基础设施要达到相应的建设规范和公共安全卫生标准,生产生活垃圾实行无害化处理。
  7、发展成效显著。
  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是县域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主要指标在全省处于领先水平;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点总数须超过100个,精品线路10条以上,其中要有10个以上精品点在省内有一定的知名度;年接待游客100万人次以上,从业人员中农民就业比例达到60%以上,近三年游客接待数和营业收入年均增速均超10%。
  四、申报程序
  示范创建对象以示范县(含县级市、区)为主体,全区域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优势明显、整体发展水平高的地级市(州),可视情况进行整体创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报示范县(市、区)不超过3个,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上报示范县(市、区)不超过1个,超名额申报的退回重报。
  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各主体通过自我创建,达标后向县级农业管理部门申报,县级农业管理部门填报申报表、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情况、发展规划等材料,由各省级农业管理部门审核后择优形成本省的示范县(市、区)推荐名单,于2016年9月20日前报送至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乡镇企业局)。
  五、认定与管理
  农业部组织休闲农业专家委员会的专家,对各地上报的材料进行综合审核和随机现场核查后,形成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市、区)备选名单,在“中国农业信息网”和“中国休闲农业网”上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通过的,由农业部发文确认,并颁发“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市、区)”牌匾。
  被认定为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市、区)后,农业部将对其实行动态监测和管理。所在县(市、区)级农业管理部门每年要按照附件《申报表》中包含的数据和内容进行上报。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侵害消费者权益、危害员工和农民利益、发生重大安全生产、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取消其示范资格。
一推:中国美丽休闲乡村推介工作
  为总结各地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经验,树立一批发展典型,促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农业部于18日下发通知,决定开展中国美丽休闲乡村推介活动。
  一、目标要求
  以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为目标,以推进生态文明、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核心,以传承农耕文明、展示民俗文化、保护传统民居、建设美丽田园、发展休闲农业为重点,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加大公共服务,带动农民创建,实行动态管理,打造一批天蓝、地绿、水净,安居、乐业、增收的美丽休闲乡村,培育消费新增长点,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为促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美丽中国建设添彩。
  二、基本条件
  中国美丽休闲乡村推介活动以村为主体单位,包括历史古村、特色民居村、现代新村、特色民俗村等类型,集中连片发展较好的、形成休闲农业特色的乡镇也可推荐申报。
  参加推介的村应以农业为基础、农民为主体、乡村为单元,依托悠久的村落建筑、独特的民居风貌、厚重的农耕文明、浓郁的乡村文化、多彩的民俗风情、良好的生态资源,因地制宜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功能特色突出,文化内涵丰富,品牌知名度高,农民利益分享机制完善,具有很强的示范辐射和推广作用。
  被我部认定过中国最有魅力休闲乡村和中国最美休闲乡村的村不再纳入此次推介范围。
  具体条件为:
  1、优美的生态环境。
  能够贯彻落实中央保护环境的要求,制定了具体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自觉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和低碳发展,形成山水林田湖有机生命综合体和资源节约型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2、多元的产业功能。
  农业功能得到充分拓展,农耕文明、田园风貌、民俗文化得到传承,农业生产功能与休闲功能有机结合,一二三产业有机融合,就地吸纳农民创业就业容量大,带动农民增收能力强。

  3、独特的村容景致。
  乡土民俗文化内涵丰富,村落民居原生状态保持完整,基础设施功能齐全,乡村各要素统一协调,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浑然一体,村容景致令人流连忘返。

  4、良好的精神风貌。
  基层组织健全,管理民主,社会和谐;村民尊老爱幼,邻里相互关爱,村民生活怡然自得;民风淳朴,热情好客,诚实守信。

  申报推介的组织工作由各级农业管理部门负责,本年度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15日,申报程序为“乡村申报,县级审核,省级推荐,认定程序实施“专家审核、网上公示、正式认定”制度。

  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在中华大地上整如火如荼地开展,对拓展现代农业的功能、丰富旅游产业类型、提升国民休闲度假乃至生活的品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增强农村对人才的吸引力和对当地人的凝聚力,改善农村面貌和生态环境,推动美丽乡村建设、丰富青少年与儿童的自然教育与素质教育课程等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越来越得到政府的重视和政策的支持。
  本次“一创一推”活动的开展,可谓是政府为乡旅、农旅同胞释放的莫大福利,不仅可以繁荣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的市场,还对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的经营主体,尤其是示范县、模范村等具有积极的宣传和支持意义,同胞们一定要抓住机会,利用资源,做好规划,积极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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