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份政策总结,搞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的真是爽翻了

  • 发布时间:2016-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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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壹度创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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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9日,京津冀产业转移指南出炉,构建“1555N”产业发展格局 
     为引导京津冀地区合理有序地承接产业转移,优化产业布局,加快产业机构调整与转型升级步伐,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工作部署及京津冀地区产业协同发展需要,工信部、京津冀人民政府联合编发了《京津冀产业转移指南》,构建“一个中心、五区五带五链、若干特色基地”(简称“1555N”)产业发展格局。
     需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同仁注意的是,《指南》文件中指出,天津宁河京津合作示范区将承接环境技术研发、健康医疗、休闲旅游三大主要功能,而白洋淀科技城则承接清洁能源、高端环保和智能装备、云计算、生命科学、现代农业与健康服务五大功能。

  6月28日,农业部发文推进农村三产融合,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成重点支持类型
  当前,我国农业发展进入新阶段,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是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探索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必然要求。为此,农业部组织专家拟定《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工作方案》,以推动农产品生产、储藏、初加工、精深加工、综合利用、销售、餐饮、休闲旅游等一体化融合发展,培育农村新业态,探索形成农民持续增收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新模式,让农民不仅从农业提质增效中获得收益,而且要从二三产业发展的增值收益中分享利润。
  方案对三产融合提出了“基在农业、利在农民、惠在农村”“因地制宜,探索不同地区、不同产业融合模式”“农业现代化与新型城镇化相衔接”“一手抓实施、一手抓监管,保障资金安全”等要求,对农旅融合与文旅乡建工作提供了深厚的保障。
     方案明确了四大主要任务,即支持一批县(乡、村)开展融合发展试点示范、支持创建一批融合发展先导区、支持一批融合发展新型经营主体、支持开展产业扶贫。
  方案对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将起到莫大的支持与推动作用,其对新型经营主体的支持,重点包括休闲农业聚集村合作组织、休闲农园企业、电子商务企业、农户联合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四大类型: 
  可结合美丽乡村建设、传统村落保护等工作,总结已有的行之有效的实践探索。
  以休闲农业聚集村和带动农民分享利润的休闲农园、电子商务企业为主体,支持建设进村道路、生态停车场、田间观光道路、木栈道、观景台、农耕文化科普展示场所、多功能生产体验中心、游客接待休息设施、生态厕所、生产生活垃圾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电子商务配送设施等公共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
  引导农家乐户主、休闲农业企业、电子商务企业等经营主体将农业与加工、流通、旅游、教育、文化的有机融合,稳步推进休闲农业、品牌农业、创意农业、乡村旅游、农家乐、健康养老、电子商务等新业态,既有效增加农民收入,又弘扬农耕文化,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6月23日,国土资源部发布《调整方案》,调整用地指标,优化结构布局
  国土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实施《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调整方案》,对全国及各省(区、市)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总规模等指标进行调整,并对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进行优化。
  调整后,到2020年,全国耕地保有量为18.65亿亩以上,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5.46亿亩以上,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4071.93万公顷(61079万亩)之内。
  《调整方案》明确,按照严守底线、调整结构、深化改革的思路,实施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和减量化管理,在对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进行调整时,各地要以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为基础,引导人口和产业向资源环境承载力较高的区域集聚;坚持保护优先,建设用地安排要避让优质耕地、河道滩地、优质林地,合理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用地空间。
  此前国土部、住建部、旅游局曾联合发布《关于支持旅游业发展用地政策的意见》,通过一系列举措,比如支持使用未利用地建设旅游项目,多方供应建设用地等,保障了旅游用地供应,规范了用地服务监管、对旅游新业态比如休闲农业、乡村旅游、自驾车房车营地、文化研学旅游等起到支持与促进作用。
  

  6月6日,市旅游委发布通知,启动年度“旅游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征集工作
  为强化旅游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对北京全市旅游业的带动和引导作用,加快推动“十三五”时期“五、十、百、千、万、亿”的京郊旅游休闲体系建设,市旅游委决定启动2016—2017年旅游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征集工作。
  本次项目征集的范围涵盖 重大旅游项目、旅游步道项目、传统村落项目、四星级以上(含)民俗村旅游服务配套设施项目、旅游咨询站项目、红色旅游景区配套设施项目、郊野公园旅游配套服务设施项目、市属公园旅游配套服务设施提升项目、驻场演出项目、对口帮扶单位旅游配套设施提升项目等十个方面。

  6月3日,农业部发布通知,开展第四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发掘工作
  农业部自2012年开展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发掘工作以来,截至目前,分三批认定了62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中国重要农业文化发掘工作在增强遗产地产业发展后劲、带动遗产地农民就业增收、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传承农耕文明和弘扬农耕文化方面发挥出了积极作用。
  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是指人类与其所处环境长期协同发展中,创造并传承至今的独特的农业生产系统,这些系统具有丰富的农业生物多样性、传统知识与技术体系和独特的生态与文化景观等,对我国农业文化传承、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农业功能拓展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和实践意义。
  2017年将继续第四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本通知明确了“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标准条件、申报程序与工作要求,指出“发掘工作要以挖掘、保护、传承和利用为核心,以筛选认定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为重点……探索开拓动态传承的途径、方法……为繁荣农业农村文化、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就业增收作出积极的贡献。” 

  6月1日,每县支持资金不少于100万元,农业部、财政部力助试点工作继续推进
  为继续做好“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按照2016年中央1号文件“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支撑工程,扩大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机制创新试点”的要求,进一步突出绿色发展理念,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农业部、财政部联合发布通知,通过对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关键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大力培育多种形式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健全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社会化服务从农业生产单个环节向全程生产服务转变,从小规模分散服务向大规模整建制服务转变,从资源消耗型生产方式向集约型现代农业生产方式转变,推进农业全程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试点工作继续在河北、内蒙古、吉林、江苏、浙江、广西、四川等17个省开展,在明确支持方式、优化支持环节、选择试点县三方面给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与原则。特别是在各省试点支持资金的安排上,通知强调要“保持一定的连续性和集中度,每个试点县的支持资金原则上不少于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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