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在这里:搞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可以结合哪些政策热点?

  • 发布时间:2017-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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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壹度创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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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特色小镇
  相关热点:美丽乡村、新型城镇化/新农村建设/城乡一体化、传统村落保护、一村一品、乡村建设
  2016年12月13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实施“千企千镇工程” 推进美丽特色小(城)镇建设的通知》(发改规划[2016]2604号),搭建小(城)镇与企业主体有效对接平台,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美丽特色小(城)镇建设,促进镇企融合发展、共同成长。《通知》对国开行、中国光大银行提出了工作要求,“对带头实施“千企千镇工程”的企业等市场主体和特色小(城)镇重点帮扶,优先支持”。
  2016年10月10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推进政策性金融支持小城镇建设的通知 》(建村[2016]220号 ),提出要发挥政策性信贷资金对小城镇建设发展的重要作用,不断加大小城镇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切实利用政策性金融支持,全面推动小城镇建设发展。《通知》还强调,要为促进小城镇特色产业发展提供平台支撑的配套设施建设。主要包括孵化园、众创空间等生产平台,旅游休闲、商贸物流、人才公寓等服务平台建设。
  2016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加快美丽特色小(城)镇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规划[2016]2125号),指出特色小(城)镇包括特色小镇、小城镇两种形态,提出以美丽特色小(城)镇为节点,推进农村电商发展和“快递下乡;搭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服务平台,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
  2016年7月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布《关于开展特色小镇培育工作的通知》(建村[2016]147号 ),明确提出到2020年,我国将培育1000个休闲旅游、商贸物流、现代制造、教育科技、传统文化、美丽宜居等特色小镇。根据《通知》,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将支持符合条件的特色小镇建设项目申请专项建设基金,中央财政将对工作开展较好的特色小镇给予适当奖励。
2、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相关热点:农业现代化、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农产品加工产业发展、国家现代农业庄园、休闲渔业、国家农业公园、品牌建设、家庭农场
  在2016年12月19日的全国农业工作会议上,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发表讲话,将“四推进一稳定”确定为2017年工作重点,围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眼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提出要重点要抓好“五区一园四平台”的建设。坚持五个“更加注重”,创新工作方式方法。
  2016年12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提出了“优化结构布局、推进多种业态发展”等指导意见,强调了“创新模式和业态、推进加工园区建设、落实用地用电政策”等具体要求。
  2016年11月17日,农业部印发《全国农产品加工业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规划(2016—2020年)》(农加发﹝2016﹞5号),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农产品加工业引领带动作用,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2016年10月20日,农业部下发《关于推动落实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农加发〔2016〕 6号),支持休闲农业聚集村合作组织、休闲农园企业、电子商务企业与农户联合建设公共服务设施。支持贫困地区参与产业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2016年10月20日,国务院印发《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2016—2020年)》,提到:发展农业新型业态,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建设魅力村庄和森林景区,提升品牌带动能力,加强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发掘、保护、传承和利用,强化历史文化名(镇)、传统村落整体格局和历史风貌保护,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2016年09月01日,农业部等14部门出台《关于大力发展休闲农业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加强规划引导、丰富产品业态、推动产业扶贫、弘扬优秀农耕文化、保护传统村落、培育知名品牌”等主要任务,并从政策支持、金融支持、用地支持、推广宣传等方面给予保障。
  2016年7月29日,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发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推进工作方案,促进符合“规划编制科学、产业基础良好、新型业态丰富”等基本标准和条件的农产品加工园区(集聚区),创建融合发展先导区。积极争取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农村产业融合“百县千乡万村”试点示范工程、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机具购置补贴、扶贫开发资金等涉农项目,向融合发展先导区重点倾斜。
  2016年4月29日,农业部发布《加强品牌体系建设大力推进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的文章,指出按照点线面结合的思路,“重点打造“3+1+X”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品牌体系”。“3”即在面点线上开展品牌创建和推介,“1”即着力培育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X”即鼓励培育各具特色的地方品牌。
  2016年4月22日,国家发改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实施方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实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百县千乡万村”试点示范工程。
  2016年1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3号),在培育多元化农村产业融合主体方面,《意见》提到,要强化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基础作用,支持龙头企业发挥引领示范作用,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方面,利用农村“四荒”(荒山、荒沟、荒丘、荒滩)资源发展多种经营,对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连片面积达到一定规模的高标准农田、生态公益林等,允许利用一定比例的土地开展观光和休闲度假旅游、加工流通等经营活动。
  2016年12月30日,农业部渔政管理局局长张显良就休闲渔业发展问题接受采访,指出休闲渔业将迎来快速发展期,下一步将强化休闲渔业生产经营场所的创意设计,推进渔业与文化、科技、生态、旅游、扶贫、科普、资讯的深度融合,通过组织实施“四个一”工程,着力打造一批管理规范、服务标准、带动力好、竞争力强的休闲渔业品牌。
3、旅游投资与消费
  相关热点:旅游改革发展、全域旅游、工业旅游、文化旅游、旅游+、 旅游休闲重大工程、厕所革命、三改一整、六小工程
  2016年12月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旅游局印发《关于实施旅游休闲重大工程的通知》(发改社会[2016]2550号) ,明确了“加快旅游产品开发、积极推动乡村旅游和旅游扶贫、扎实推进全域旅游”等六大任务,提出了“旅游公共服务保障、旅游扶贫、红色旅游发展、新兴旅游业态培育、旅游创业创新”等八大重点建设项目,并加大对重大工程项目的政策支持力度。
  2016年12月26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70号),推动精品景区建设,大力开发温泉、冰雪、滨海、海岛、山地、森林、养生等休闲度假旅游产品,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提升红色旅游发展水平,加快发展自驾车旅居车旅游,大力发展冰雪旅游、加快培育低空旅游,扩大旅游新供给,同时实施“旅游+”战略,推动旅游与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和现代服务业的融合发展,拓展旅游发展新领域。
《规划》还提到要“实施乡村旅游扶贫工程”,加大乡村旅游规划指导、推进“厕所革命”向乡村旅游延伸。实施乡村旅游后备箱行动,实施乡村旅游创客行动计划,推出一批乡村旅游创客基地和以乡情教育为特色的研学旅行示范基地。
  2016年11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6〕85号),围绕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重点领域,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积极扩大新兴消费、稳定传统消费、挖掘潜在消费。
  2016年9月10日,在宁夏中卫召开的第二届全国全域旅游推进会上,国家旅游局局长李金早讲话,指出要瞄准“九大转变”,致力“十大突破”,避免“八个误区”。
  2015年8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62号),大力发展“集观光、休闲、度假、养生、购物等功能于一体”的特色旅游城镇,实施乡村旅游提升计划,大力推进乡村旅游扶贫,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与现代旅游产业发展有机结合;大力开发温泉、滑雪、滨海、海岛、山地、养生等休闲度假旅游产品;丰富提升特色旅游商品,积极发展老年旅游,支持研学旅行发展,积极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
4、京津冀一体化
  相关热点:区域协同发展、一带一路、中部崛起、长江经济带、城市群
  2016年11月3日,京津冀休闲农业协同发展研讨会暨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在廊坊市举办。三方共同签署合作框架协议,主要在统筹规划京津冀三地休闲农业建设、统一京津冀休闲农业标准体系、共同打造休闲农业精品旅游线路等六方面展开重点合作。
  2016年10月24日,京津冀三地旅游局(委)近日发布《京津冀旅游协同发展行动计划(2016-2018年)》,从发展壮大旅游产业、加快建设旅游市场、着力建设旅游服务新网络、逐步完善旅游行业管理体系四个方面,提出21项重点任务。
  2016年5月5日,国土资源部、发改委联合印发《京津冀协同发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全力支撑重点领域率先突破,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盘活农村建设用地、推进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加大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力度。
  中共中央政治局2015年4月3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未来京津冀三省市定位——北京市:“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科技创新中心”;天津市:“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改革开放先行区”;河北省:“全国现代商贸物流重要基地、产业转型升级试验区、新型城镇化与城乡统筹示范区、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
  2015年3月14日,京津冀签署《推进现代农业协同发展框架协议》,根据协议,京津冀三地将突出大城市农业功能定位,重点在籽种、会展、观光休闲、沟域经济等方面开展交流与合作。
  2016年12月20日,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十三五”规划》(发改地区[2016]2664号)的通知,确定了中部地区“全国新型城镇化重点区、全国现代农业发展核心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等全新定位。规划中重点服务业发展计划对旅游业发展提出了具体要求;脱贫攻坚重点工程中也提到了实施贫困村“一村一品”扶贫、光伏扶贫、特色农牧业、乡村旅游扶贫、劳动力输出扶贫等工程。规划对中部地区推进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美丽依据乡村与宜居智慧城市也提出了具体要求与意见。
  2016年6月1日,发改委、住建部印发《关于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的通知》(发改规划[2016]1176号),4月27日,两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印发成渝城市群发展规划的通知》(发改规划[2016]910号),3月3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18号),均对参与一带一路务实合作“一带一路”、加强PPP合作、强化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具体意见。
  2016年4月26日印发《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对发展现代农业提出了具体意见。3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印发哈长城市群发展规划的通知》(发改地区[2016]499号),其中对建设美丽乡村、壮大现代农业、大力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集群、协同发展旅游会展业、共建健康养老产业、营造双创良好环境等提出了具体意见与要求。
5、PPP
  相关热点:供给侧改革
  2016年12月6日,发改委、农业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农业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农经[2016]2574号),提出“政府农业投资引导、创新金融服务与支持方式、保障项目用地需要等政策”等政策支持措施,抓好试点示范关键环节,加强宣传引导。
  2016年11月18日,发改委、林业局发布《关于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进林业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农经[2016]2455号),其中提到,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沙漠公园等园区保护站(点)、宣传教育设施,交通和旅游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土地政策。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生态林等连片面积达到一定规模的,允许利用一定比例的土地开展观光和休闲度假旅游、加工流通等经营活动。”
  2014年11月26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积极推进养老、文化、旅游、体育等领域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为社会资本进入创造条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教育、医疗、养老、体育健身、文化设施建设。
6、旅游扶贫
  相关热点:乡村旅游扶贫、精准扶贫、脱贫攻坚
  2016年12月0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支持政策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87号),提出了“推进农业补贴政策转型、加强农民金融服务,支持农民创业创新”等具体意见。
  2016年10月2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国发〔2016〕56号),实施七大群体激励计划,瞄准技能人才、新型职业农民、科技人员等增收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七大群体,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推出差别化收入分配激励政策,持续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2016年10月8日,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发布关于实施旅游万企万村帮扶专项行动的通知(旅办发[2016]272号),组织动员全国1万家规模较大的旅游景区、旅行社、旅游饭店、旅游车船公司、旅游规划设计单位、乡村旅游企业等旅游企业及旅游院校,对2.26万家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进行帮扶脱贫。
  2016年9月29日,国家旅游局、发改委等12部位联合印发《乡村旅游扶贫工程行动方案》(旅发〔2016〕121号),明确了科学编制乡村旅游扶贫规划、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开发乡村旅游产品、加强旅游宣传营销等主要任务,提出了乡村环境综合整治、旅游规划扶贫公益、乡村旅游后备箱和旅游电商推进、万企万村帮扶、百万乡村旅游创客、金融支持旅游扶贫、扶贫模式创新推广等八大专项工程。
  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深入推进“厕所革命”向乡村延伸,开展“六小工程”建设,大力推进有条件的贫困户开展乡村旅游服务,对从事乡村旅游经营的贫困户实施改厨、改厕、改房、整理院落为主要内容的“三改一整”工程,提升改善旅游接待条件。
  2016年5月27日,农业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产业促进精准脱贫指导意见》,指出发展特色产业是提高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的根本举措。明确从“科学确定特色产业、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八个方面推进产业扶贫”等八个方面推进产业扶贫。意见还提到,要积极发展特色产品加工,大力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和森林旅游休闲康养,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积极培育特色产品品牌。各级各类涉农专项资金可以向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倾斜的,要加大倾斜力度。
  2016年4月5日,发改委等四部委发布《关于切实做好水库移民脱贫攻坚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农经[2016]770号),依托库区独特景观资源,结合水利风景区建设,加快发展库区观光、休闲、度假等特色旅游,建成一批以移民农家乐为主的生态旅游村。保护库区特有的历史文化和自然景观,保留乡村特色,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移民村,改善贫困移民生产生活条件。意见还提出要推进贫困移民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积极开展移民美丽家园建设。
  2016年3月16日,发改委、财政部等七部委印发《关于金融助推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 》,紧紧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带动贫困人口增收的绿色生态种养业、经济林产业、林下经济、森林草原旅游、休闲农业、传统手工业、乡村旅游等特色产业发展。
  2016年2月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大脱贫攻坚力度支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的指导意见》,依托老区良好的自然环境,积极发展休闲农业、生态农业,打造一批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养生养老基地和休闲度假目的地。
  2016年1月2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 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推动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休闲度假、旅游观光、养生养老、创意农业、农耕体验、乡村手工艺等。强化规划引导,扶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业发展,建设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的魅力村庄和宜游宜养的森林景区。支持有条件的地方通过盘活农村闲置房屋、集体建设用地、“四荒地”、可用林场和水面等资产资源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
7、森林旅游
  相关热点:森林经营、生态旅游、森林康养、森林体验、森林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海绵城市、雨水花园
  2016年8月22日,发改委、国家旅游局印发《全国生态旅游发展规划(2016-2025年)》,提出“培育20个生态旅游协作区、建设200个重点生态旅游目的地,形成50条精品生态旅游线路、打造25条国家生态风景道”四个重点任务。
  2016年6月22日,《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印发,提出“打造互联网+林业发展新引擎、大力发展森林城市、着力建设美丽乡村、加快推进生态保护扶贫”等任务。做大做强森林等自然资源旅游,大力推进森林体验和康养,发展集旅游、医疗、康养、教育、文化、扶贫于一体的林业综合服务业。
  2016年4月11日,国家林业局印发关于《中国生态文化发展纲要(2016-2020年)》的通知(林规发〔2016〕44号),发展产业集群,提高规模化、专业化水平。因地制宜,推动与休闲游憩、健康养生、科研教育、品德养成、地域历史、民族民俗等生态文化相融合的生态文化产业开发。推进多种类型、各具特色的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沙漠公园、美丽乡村和民族生态文化原生地等生态旅游业,健康疗养、假日休闲等生态服务业。
  在延展“一带一路”生态文化合作交流方面,要以华夏古村名镇、茶马古道、沿海等地域古丝绸之路生态文化遗产和民族风情、民间艺术等为载体,以森林(竹、茶、花卉)、湿地、海洋、沙漠、草原等生态文化为内容,承接古今、连接中外,搭建开放多元、形式多样的生态文化交流平台。
  2016年01月15日,国家林业局印发《关于大力推进森林体验和森林养生发展的通知》,提到要“高起点高标准推动森林体验和森林养生发展,把发展森林体验和森林养生纳入总体规划,积极打造高质量的森林体验和森林养生产品,比如:把森林旅游地建设成为对未成年人进行自然知识普及和生态道德教育的最生动的课堂;在开展一般性休闲游憩活动的同时,为人们提供各有侧重的森林养生服务,特别是要结合中老年人的多样化养生需求,构建集吃、住、行、游、娱和文化、体育、保健、医疗等于一体的森林养生体系;要加强森林体验(馆)中心、森林养生(馆)中心、森林浴场、解说步道、健身步道等基础设施建设。2016年2月26日,印发《关于启动全国森林体验基地和全国森林养生基地建设试点的通知》(林场旅字[2016]17号)。
  2015年5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大力推进绿色城镇化,尽量减少对自然的干扰和损害。保护自然景观,传承历史文化,提倡城镇形态多样性,保持特色风貌,防止“千城一面”,杜绝大拆大建。加快美丽乡村建设,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加快发展乡村旅游休闲业。发展有机农业、生态农业,以及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森林旅游等林产业。

  2016年9月21日,国家林业局印发《关于着力开展森林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林宣发〔2016〕126号),确定了“推进森林进城、森林环城、森林惠民、森林乡村建设、森林城市群建设、森林城市质量建设、森林城市文化建设、森林城市示范建设”11项基本任务,积极发展以森林为依托的种植、养殖、旅游、休闲、康养等生态产业,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打造乡风浓郁的山水田园,注重建设村镇公园和村镇成片森林,拓展乡村公共生态游憩空间。力争到2020年,将建成6个国家级森林城市群、200个国家森林城市、1000个示范森林村镇。
8、互联网+
  相关热点:智慧农业、智慧乡村、智慧旅游、智慧城市、智慧生活、林业互联网+、农业互联网+、
  2016年8月30日,农业部印发《“十三五”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规划》,确立了“加强信息技术与农业生产融合应用、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等主要任务,是“十三五”时期指导农业各行业、各领域和各地方农业农村信息化工作的依据。
  2016年04月22日,农业部等八部门印发《“互联网+”现代农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农市发[2016]2号),实施11大任务 6项重点工程,对“互联网+”现代渔业、“互联网+”美丽乡村等均提出了具体发展意见。
  2016年9月6日,国家林业局正式印发《关于推进全国林业电子商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了“搭建全国林业电子商务平台、培育林业电子商务经营主体”等四大任务,要求开展“林业电子商务应用创新、林业电子商务示范、林业电子商务扶贫”等“五大示范”。
http://www.forestry.gov.cn/portal/xxb/s/2516/content-909845.html
  2016年6月17日,林业局印发《关于推进中国林业物联网发展的指导意见》,在林业产业物联网应用上,包括“森林旅游安全监管与服务、林下经济与花木培育、林业资源开发利用相关权证的管理”等方面,都提出了具体要求。
  2016年3月22日,国际林业局正式印发《“互联网+”林业行动计划——全国林业信息化“十三五”发展规划》,实施8大工程48项重点工程。
http://www.forestry.gov.cn/main/195/content-855231.html
9、双创:创业创新
  相关热点:众筹、众包、众创、众创田园、乡村创客基地
  2016年12月2日,农业部印发《关于建立全国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目录的通知》,进一步采取便利措施推动返乡下乡本乡人员创业创新,加快构建农村创业创新平台和服务体系。《通知》还确定,全国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的申报条件、推荐程序、工作要求等,以后每年补充申报的截止日期为当年的6月30日。
  2016年11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84号),通过“落实用地用电支持政策、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简化市场准入程序”等措施,鼓励引导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重点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民族风情旅游、传统手工艺、文化创意、养生养老等生活性服务业;鼓励和引导返乡下乡人员创办领办家庭农场林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引导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向特色小城镇和产业园区等集中,培育产业集群和产业融合先导区。
  2015年06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意见》(国办发〔2015〕47号),支持农民工、大学生和退役士兵等人员返乡创业,通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开新型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同发展新局面。发展休闲农业、林下经济和乡村旅游,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以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为平台和载体,大力发展民族风情旅游业,带动民族地区创业。
  2016年02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众创空间发展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号),通过奖补政策、创新税收政策、金融支持政策等保障措施,确保完成重点任务,其中尤其提到,在重点产业领域比如文化创意、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重点产业领域发展众创空间。
10、露营地建设
  相关热点:工业旅游、文化旅游、研学旅游
  2016年11月8日,国家旅游局等11部委联合印发《关于促进自驾车旅居车旅游发展的若干意见》(旅发〔2016〕148号),提出“到2020年,建成各类自驾车旅居车营地2000个”等具体目标,鼓励各地因地制宜编制本地区自驾游目的地、线路和营地的发展建设规划,推动构建以山水生态区、乡村旅游区、休闲农业区等为依托的自驾游旅居车旅游网络体系;实施“乡村旅游后备箱工程”,优化营地用地政策,确需新供的,用途按旅馆用地管理。
  2016年9月26日,国家旅游局等六部委印发《关于加快推进2016年自驾车房车营地建设的通知》(旅办发〔2016〕241号),编制了《2016年全国自驾车房车营地建设项目表》督促全国各地的房车营地建设,落实国务院提出的“2016年建设500个营地”的部署。
  2016年11月28日,全国工业旅游创新大会召开,国家旅游局组织推选出黑龙江省大庆市等22家单位为首批国家工业旅游创新单位,并为首批国家工业旅游创新单位授牌。本次会议上,国家旅游局还公布了《全国工业旅游发展纲要(2016-2025年)(征求意见稿)》,提出“在全国创建1000个国家工业旅游示范点,100个工业旅游基地,10个工业旅游城市……”
  国家旅游局发布的《关于公布首批国家工业旅游创新单位名单的通知》【旅发(2016)154号】特别指出,要深入挖掘工业旅游资源,营造工业旅游发展良好环境,不断推出更高水平的工业旅游产品,使工业旅游成为旅游投资和消费的新热点。
  2016年5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36号),提出:开发具有地域特色、民族风情、文化品位的旅游商品和纪念品。推动优秀文化资源与新型城镇化紧密结合;将文化创意产品开发作为推动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文化遗产保护和文化发展、扩大就业、促进社会进步的重要措施。
  3月8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17号),其中提到,要将文物行政部门作为城乡规划协调决策机制成员单位,按照“多规合一”的要求将文物保护规划相关内容纳入城乡规划;培育以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为支撑的体验旅游、研学旅行和传统村落休闲旅游线路。
  2016年12月2日,教育部等11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教基一[2016]8号),提出要“加强研学旅行基地建设,遴选建设一批安全适宜的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打造一批示范性研学旅行精品线路,逐步形成布局合理、互联互通的研学旅行网络。各基地要将研学旅行作为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国情教育的重要载体,有针对性地开发自然类、历史类、地理类、科技类、人文类、体验类等多种类型的活动课程。”
11、体育旅游
  相关热点:航空运动、水上旅游、山地旅游、冰雪旅游
  2016年12月22日,国家旅游局,国家体育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大力发展体育旅游的指导意见》(旅发[2016]172号),确定了到2020年,在全国建成100个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体育旅游目的地,建成100家国家级体育旅游示范基地等发展目标。《意见》提到:重点发展冰雪运动旅游、山地户外旅游、水上运动旅游、汽车摩托车旅游、航空运动旅游、健身气功养生旅游等体育旅游新产品、新业态;加强体育旅游与文化、教育、健康、养老、农业、水利、林业、通用航空等产业的融合发展;打造一批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体育旅游目的地;建设体育主题酒店。鼓励和引导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乡村旅游区等根据自身特点,建设特色健身休闲设施。
  2016年5月17日,国家体育总局与国家旅游局签署《关于推进体育旅游融合发展的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将共设“全国体育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共同组织研制《全国体育旅游发展纲要》,启动全国体育旅游示范基地和体育旅游项目的遴选等。
  2016年11月8日,体育总局、国家旅游局等8部门印发《航空运动产业发展规划》,提到要加强航空飞行营地建设,支持和引导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乡村旅游区等根据自身特点,建设特色航空飞行营地等航空运动设施。加强航空飞行营地区域协作,协调推进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发达地区与中西部资源禀赋区域的各类航空飞行营地建设。
  2016年11月25日,发改委、旅游局、体育总局等8部委联合印发《山地户外运动产业发展规划》,要建立“点线面”立体、多远的山地户外运动场地设施体系,建设一批户外营地、登山道、徒步道、骑行道等户外运动场地及相关服务设施;推动互联网+山地户外运动”。
  2016年9月22日,贵州兴义召开的国际山地旅游暨户外运动大会开幕式上,国家旅游局局长李金早在致辞中指出,发展山地旅游,要积极主动融入“一带一路”战略,坚持“全域旅游”的理念,坚持“旅游+”理念推动旅游与相关行业的融合发展,充分发挥旅游促进发展促进扶贫的重要作用,深化厕所革命,优化公共服务环境,以可持续发展为导向。
  2016年11月25日,国家发改委、体育总局、国家旅游局等8部委印发《水上运动产业发展规划》,指出要加强水上运动基础设施建设,做好水上运动基础设施规划与村镇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水利规划等的衔接。
  2016年11月25日,发改委、体育总局等4部委印发关于《冰雪运动发展规划(2016—2025年)》的通知(体经字[2016]645号),加快推动冰雪健身产业,积极推动体育旅游等健身休闲产业业态发展,指导资源大省做好冰雪旅游专项规划。同日,发改委、体育总局等7部委印发关于《全国冰雪场地设施建设规划(2016—2022年)》的通知(体经字[2016]646号)。
12、中医药旅游
  相关热点:健身休闲旅游
  2016年7月28日,国家旅游局、中医药管理局印发关于开展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基地、项目)创建工作的通知(旅发〔2016〕87号),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国建成10个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100个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1000个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项目。
  2016年02月26日,国务院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国发〔2016〕15号),提出“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推动中医药健康服务与旅游产业有机融合,发展以中医药文化传播和体验为主题,融中医疗养、康复、养生、文化传播、商务会展、中药材科考与旅游于一体的中医药健康旅游。开发具有地域特色的中医药健康旅游产品和线路,建设一批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和中医药健康旅游综合体。加强中医药文化旅游商品的开发生产。建立中医药健康旅游标准化体系,推进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标准化和专业化。举办“中国中医药健康旅游年”,支持举办国际性的中医药健康旅游展览、会议和论坛。
  2015年11月17日,国家旅游局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促进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旅发【2015】244号),提出开发中医药健康旅游产品、打造中医药健康旅游品牌、壮大中医药健康旅游产业、开拓中医药健康旅游市场、完善中医药健康旅游公共服务等八个重点任务。
http://www.gxta.gov.cn/home/detail/28226
http://www.th55.cn/guide/yzxg/1511/304939.html

  2016年10月28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指导意见》,指出:要围绕“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三大战略,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精准扶贫、棚户区改造等国家重大部署,以健身休闲重点运动项目和产业示范基地等为依托,发挥其辐射和带动效应,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促进健身休闲与文化、养老、教育、健康、农业、林业、水利、通用航空、交通运输等产业融合发展。(图片整理自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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